商标权只是暂时性的吗

2024-2-13 / 0 评论 / 487 阅读
温馨提示: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4-2-13,已超过半年没有更新,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关于商标注册、续展、注销、变更、许可和异议等方面的注意事项,注意,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前十二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



一、商标续展别忘了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十二个月可以进行商标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

二、连续三年不使用可申请注销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三、公司名称变更前,应先变更商标

如果商标的归属权、公司地址、公司名称等发生变化,应该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四、商标许可要备案

如果你的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请一定要记得督促他人及时去商标局备案,这也对商标是一种保护。

五、扩大使用范围,应追加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相关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提出注册商标申请,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

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还必须另外提出注册申请。

六、商标类似,应尽早提出异议

为了防止自己商标的显著性被稀释,申请商标注册人不能光靠商标局的审查员。

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或你原来的合伙人去申请与你类似的商标,那你就应当及时提出异议申请。否则,他申请成功了,你的就难通过了。商标公告以后,异议期有三个月时间,在此期间,可以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过时不候。

在商标注册、续展、注销、变更、许可和异议等方面,企业需要时刻关注并遵循相关规定。商标续展是确保商标有效性的关键步骤,连续三年不使用可能导致商标被注销。当公司名称或地址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时,需督促对方及时备案,以保护商标权益。扩大使用范围时,应追加注册。对于类似商标,应尽早提出异议,以防止商标显著性被稀释。遵循这些建议,企业将能够更好地管理商标资产,保护品牌形象,推动长期发展。

评论一下?

OωO
取消